
看到一些奇葩的错别字,你可能笑一笑也就过去了,但是你知道吗,广告中写错别字是一种违法行为,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中明确规定:共场所的设施用字,招牌、广告用字等都应使用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。
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有关部门要严格门牌和户外广告牌用字的管理与指导,一旦发现广告牌中出现错别字,有权督促其限期改正。
广告制作商也应当提高自身素质,不可过度信任输入法和自身以往经验,遇到容易写错的字或者没有把握的字,随时查看字典。另外,店主在店面安装时,也要细心查看一下,防止错别字堂而皇之地“登”上自家门头。
作为一个普通市民,应加强监督,发现广告牌中出现错别字现象,立刻向商家或者有关部门反映,只有社会各界都行动起来,城市街头才能更加文明。